股票市值涨或跌之时钱会去到了谁手里?
罗 宁
最近以来,我连续发表了几篇否定股票市值蒸发的文章,每篇文章都有许多网友跟帖讨论,其中支持的意见和反对的意见都有,提出的问题也很多。不过,问的最多的问题则是:股票市值上涨或者下跌之时,不论股票市值是否蒸发,钱会去到了谁手里?希望我能够说明。为此,在这里,我专门就这一问题做如下讨论。
在股市中,只要股票交易在交易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合法、有效的完成了,那么,必然就会产生以下两个效果。
其一,形成了新的股票交易价格,也就是股票市值,并被公示于全社会。由于股票市值只是一个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不可否认的,记载着一次性的、已经是过去时的股票交易情况的数字与符号,所以,其更多的只会具有学术、经济发展史及社会统计学上的研究、参考意义,并且,还会在短时间内留在股票交易双方的记忆里。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实质性价值。因此,股票市值是没有蒸发或者被蒸发的价值、必要和可能的。
其二,实现了股票所有权与货币所有权的变更与交换。基于股票交易的完成,原股票持有者成为了货币持有者,与原持有的股票没有了任何关联;原货币持有者成为了股票持有者,失去了对原持有货币的支配权、处分权。因此,被完成了交易的股票,之后不论再被参与到怎样的交易活动中去,都不会对已经完成过的股票交易产生任何关联与影响,也不会致使前一次的,已经成为过去时的股票交易及其变更后的股票与货币持有者双方,出现盈利或者亏损的状况。
在说明了上述的两个效果之后,对于股票市值上涨下跌之时钱去到了谁手里的问题,就可以进行如下的讨论了。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在此设定两种情景。
其一,股票市值上涨的情景
甲公司经过批准在股市发行甲股票。股票面值为2元,发行价为5元。张三看好甲公司的业绩与发展前景,并期望通过交易股票以实现盈利,所以,付出5万元货币,购买了1万支甲公司的股票。此刻,甲公司股票的市值为5元。由此,甲公司获取了5万元货币的所有权,张三获取了1万只甲公司股票的所有权。
李四同样看好甲公司的业绩与发展前景,确信甲公司的股票市值会继续上涨,并可以期望快速的获取更多的盈利。于是,经过在股市中的反复观察,李四与张三以1支股票10元的价格合成了股票交易。此刻,甲公司的股票市值为10元。由此,张三获取了10万元货币所有权,并盈利5万元。李四获取了1万只甲公司股票的所有权。
王五基于对甲公司的业绩与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同样在可以快速获取更多盈利的期望激励下,经过反复的观望、等待,最终以1支股票20元的价格与李四合成了股票交易。此刻,甲公司的股票市值为20元。由此,李四获取了20万元货币的所有权,并盈利10万元。王五获取了1万只甲公司股票的所有权。
在上述的交易过程中,1万只甲公司股票始终没有发生质与量的改变,只是在股票交易行情不断上涨的趋势中,基于对甲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随着张三、李四、王五的盈利期望值在不断增长,甲公司股票的市值才随之得以从5元起、一路上涨到了20元。
在上述前后相继的合法、有效的股票交易过程中,在甲公司一万只股票市值不断得以上涨的基础上,甲公司、张三、李四,不仅收回了在股票交易中投入的货币及其所有权,各自还分别赢取了5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货币利益及其所有权。所以,基于股票市值的上涨,因为股票交易的合成,尽管甲公司的一万只股票没有发生质与量的改变,但是,作为利差之和的20万元货币,即,20万元钱及其所有权,因为甲公司股票市值的不断上涨,分别去到了甲公司、张三和李四手里。
拥有所投入本金和所赢取利差的货币所有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在国家法律和股市交易规则的局限和保护下,甲公司、张三、李四不仅完全可以自主、自愿的使用、支配和处分所收回及所赢取的货币;同时,甲公司、张三、李四从股市交易中收回及所赢取的货币,还必然的不能被任何方面以任何理由予以任何方式的剥夺、侵害、侵犯和影响。
不过,王五在以20万元的股票市值买入了甲公司的一万只股票之后,其处境既与甲公司、张三、李四持有股票时的处境相同,又与甲公司、张三、李四逢高卖出卖出股票后的处境大不相同。甲公司、张三、李四分别先后卖出一万只股票之后,就与这一万只股票没有了关联。但是,王五在买入甲公司的一万只股票之际,则如同击鼓传花游戏中的幸运者,接到手的既是可能盈利的机遇,也是可能亏损的风险。
因此,在股票市值持续上涨的行情中,被投入股票交易中去的货币,也就是钱,不论是本金的部分货币,还是作为利差被赢取的那部分货币,都去到了那些逢高卖出了股票者手里。
其二,股票市值下跌的情景
王五在付出了20万元货币,获取了1万只甲公司的股票之后,或者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及事态发生了劣性变动;或者由于包括甲公司在内的众多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明显陷入了恶化的逆境;或者由于某些权威人物与机构有意无意的言行引发了某种猜测与恐慌,于是,众多股票投资者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开始争先恐后的降价抛售股票。由此,股市的股票市值随之发生辐射性的连锁反应,从而不可抑止的迅速陷入了雪崩式的下跌困境。当然,股市中也会发生少量或者个别股票分别或者先后持续下跌的情况。
面对股市中股票市值不断雪崩式下跌的局面,特别是在甲公司股票市值不断下跌的情况下,持有一万只甲公司股票的王五,除了悲叹自己的运气不佳和命运不济之外,王五对于陷入困境中的甲公司经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于甲公司股票可能带来盈利的期望值,必然会在相应不断大打折扣的同时,无以复加的增强了对甲公司股票可能会变成一张废纸的恐慌感。
存续在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甲公司并非是孤立的,其经营状况在多方面要素的拖累下,难免会连锁式的呈现出一损俱损的恶化境况,最后甚至只得走向破产。如果情况确实是如此,那么,拥有1万只甲公司股票的王五,自然就会恶梦成真。由此,王五不仅会相应减少或者失去可以从甲公司分红中得到的利益,而且还会因为甲公司的最终破产,完全丧失买入股票的那20万元货币。
在只能面对风险的情况下,王五有三种出路可以选择。
其一,在甲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的趋势呈现出来之前或者之后,随着对甲公司盈利期望值的不断下跌,王五只能选择不断降价,以尽快卖出甲公司股票,转移风险,从而将损失降低或者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因此,只要王五降价出卖所持有甲公司股票的努力能够成交,那么,王五就必然会损失20万元中的一部分或者是大部分。
其二,不论甲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何恶化,王五都坚信恶运会有尽头并终将过去,尽管最终会下跌至谷底的盈利期望值,在不断的折磨着王五的理智与耐心。但是,王五依然选择持有甲公司股票,并不为甲公司的险境所动。由此,王五最终可能会因为甲公司的破产而将20万元丧失殆尽;也可能因为甲公司经营状况的起死回生和枯木逢春,而只受到有限的损失,甚至还可能得到相当丰厚的回报。当然,王五需要渡过一个比较长并且比较艰难的等待期或许就是不可避免的。
不言而喻,在这个等待期中,只要甲公司没有走向破产,尽管甲公司的股票市值与王五的盈利期望值都会大幅度下跌,甚至在甲公司破产之际,在甲公司及股市的账面上,王五所持有的一万只甲公司股票的数量都依然是不会有所减损的。
其三,面对突如其来的股市崩溃及股票市值下跌的局面,甲公司股票市值快速大幅度下跌的现实,在股市股票市值崩溃的重压不断加剧的情况下,经济状况本来不佳,盈利的期望值又相当高昂、迫切、强烈的王五,在可以期待的期间内,已经明确的判断到自己不可能盈利,而降价出卖股票又会损失部分或者大部分货币,甚至还会因为甲公司破产而全部丧失20万元之际,同时,王五如果又必须在短期内连本带息的偿还所借的20万元。那么,心理承受能力低下或者风险意识薄弱的王五,在盈利期望值破灭,沉重债务又难以偿还的绝望之中,做出自绝于人世的选择,以逃避债务、逃避痛苦、逃避懊悔心理折磨的可能性,自然就会相应的增强。
在上述的股票市值下跌的股市行情中,王五作为股票持有者所面对的艰难处境,应该是股市中已经被复制和重演过无数次的真实状况。并且,从上述的真实状况中,人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股票市值下跌的股市行情中,饱受折磨和煎熬的只会是股票的最后持有者,而不是已经逢高卖出了股票,并收回了本金和赢取了利差的任何货币持有者。
事实上,已经逢高卖出股票并获取了货币所有权的货币持有者,与已经卖出的股票没有了任何关联。因此,不论被其卖出的股票,在股市中,在后来的任何股票交易中,股票市值是在上涨,还是在下跌,必然都不会影响到拥有货币所有权的货币持有者所持有的货币。
不仅如此,在国家法律与股市交易规则的局限和保护下,货币持有者不仅可以自主、自愿的使用、支配和处分所收回及所赢取的货币,同时,其在股市交易中收回及所赢取的货币,还必然的不能被任何方面以任何理由予以任何方式的剥夺、侵害、侵犯和影响。
所以,在股票市值下跌的行情中,被投入股票交易中去的货币,也就是钱,不论是本金的部分货币,还是作为利差被赢取的那部分货币,仍然都在那些逢高卖出了股票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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